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、省委、新区党工委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,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,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、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。
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领导班子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、来访。不受理有关个人诉求、征地拆迁、涉法涉诉等问题。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
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,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(只接收短信)、公布电子邮箱,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联系信箱,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,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情况。同时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,提出意见建议。